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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溫恒濕養護箱校驗規程
1、目的
本方法適用于新購和使用中以及修理后的恒溫恒濕養護箱的校驗。
2、技術要求
2.1溫度
2.1.1水泥試件:20±1℃。
2.12混凝土試件:20±3℃。
2.2濕度大于90%。
3、校驗項目及條件
3.1校驗項目
3.1.1外觀及資料。
3.1.2溫度。
3.1.3濕度。
3.2校驗用器具
3.2.1干濕溫度計:分度值為0.1℃。
4、校驗方法
將養護箱溫度顯示器上的上限值定為21℃或23℃,下限值定為19℃或17℃,
放入干濕溫度計,測試溫度顯示器上的數值是否與溫度計顯示一致。
5、校驗結果處理和校驗周期
5.1經校驗,滿足1.1~1.2條技術要求的儀器為合格,發給校驗合格證書,
任何一條技術要求不合格者,均為校驗不合格,發給校驗結果通知書。
5.2該儀器的校驗周期為一年。
恒溫恒濕養護箱校驗記錄
送校單位儀器編號校驗號
項目校驗數據結果
資料
一、外觀
運轉狀況
1.上限值℃
二、溫度
2.下限值℃
三、濕度%
校驗結論:
校驗員核驗員
校驗日期2003年09月10日
恒溫恒濕養護箱校驗記錄
校驗編號:___
儀器名稱儀器編號
規格型號出廠日期及編號
校驗項目技術要求校驗數據結果
外觀運轉狀況正常
(20±1)℃
溫度
(20±2)℃
濕度不小于90%
校驗結論:
校驗員:復核人:
校驗日期:下次校驗日期:
校驗用標準器具名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