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準局:除濕機連續使用不宜逾24小時
(中央社記者黃淑芳臺北2008年2月16日電)天冷加上陰雨連綿,很多民眾使用除濕機降低室內濕度,甚至用來幫助晾干衣物;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提醒國人,除濕機不可以在密閉的衣櫥或更衣間內使用,也不可把衣物直接覆蓋在機上除濕,若要連續使用,時間A好不要超過24小時。
連日陰雨,洗過的衣服不容易干,除使用乾衣機,很多民眾會用除濕機幫助去除衣物濕度,但使用時一定要注意安全。
標準局提醒民眾,除濕機不可以放在密閉的衣櫥或更衣間內使用,出入風口不可以有阻礙物擋住,更不可以把衣物直接覆蓋在出風口附近,否則可能引發火災;使用除濕機時,最好與周圍物品或墻壁保持50公分以上距離,以免循環不良。
如果家中沒有人在,最好不要使用除濕機;長時間不用時,應關閉電源、拔掉插頭,避免靠近易燃物;如需要長時間連續使用除濕機,最好不要超過24小時,且應適時查看,以免發生危險。
標準局建議民眾定期清潔除濕機的濾網及出風口,但清理機體時,只能用濕布輕拭,不可直接潑水清理,以免破壞電器絕緣效果。
標準局表示,除濕機是應施檢驗商品,不論是進口或國產品,均需經檢驗合格才能上市販售,民眾選購時務必認明貼有「商品檢驗標識」的產品,并依使用說明書規定使用。